成立宗旨 Purpose

本家成立於民國47年,當時由台灣省政府及南投縣政府策劃,南投縣議會發動地方熱心公益人士募款興建,名為「南投縣私立博愛救濟院」,創立初期限於人力及設施設備不足,常有院民及其年幼子女或孫子女因而必須將之分開安置於不同機構,屢有違背家庭倫常之議,即使特例安置,對其子女人格發展亦有不良影響。其次,社會福利思潮之進步推演和主管機關的鼓勵,董事會爰決定在距離兩公尺自有土地興建育幼機構,終於民國56年成立「育幼所」,收容失依(怙)兒童,並予以安置教養。

然當時設立「育幼所」之初係為應南投縣政府要求成立之「內部組織」,並未獨立運作。但由於社會變遷及家庭結構的改變,近年來隔代、單親、外籍配偶及近貧等弱勢家庭有逐年增加的趨勢,處於這種資源相對弱勢的家庭中,使得兒童虐待、未婚生子、家庭暴力、棄養及性侵事件,在過去10年以來有顯著的增加,而本家業務量亦逐年擴展。組織型態隨時空變遷,實有必要進行組織改革。

有鑑於此,本家「育幼所」需為成為一具獨立之完整組織架構,冀以提供更專業之服務。故104年11月27日本家董事、監察人聯席會議通過,「育幼所」更名為「附設仁愛兒少家園」後,經報奉主管機關於105年8月1日核准立案,正式獨立運作。